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
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的紫外分光光度法,适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的测定。当采用 50 mL 水样、四氯乙烯为萃取剂时,方法检出限为 0.01 mg/L,测定下限为 0.04 mg/L。
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